2009年9月3日 星期四

愛等于責任?!

今日睇書時睇,突然有一種想法
「愛」是否等于「責任」?
我們要「愛」上一個人容易,但但當你「愛」上一個人後,要唔去「愛」他好難,
點解我們那么怕去「愛」人,究竟是為甚麼?
我們怕的未必是「愛」一個人失敗後的痛,
或者我們真正怕的是一種叫「責任」的東西。

當我們「愛」一個人時,我們可以甚麼都不介意,
可以接受對方有第三者,接受對方對自己的不善,接受對方對自己種種不好的事,
但唯獨一種「責任」的問題,
因為「责任」而要去安分守己;
因為「责任」而要去做一個跟對方身份配對的人;
因為「责任」而要去做一个賢妻良母;
因為「责任」而要去孝順對方的父母;
因為「责任」而要去為對方做自己唔想做的野?

而我們就因為「责任」情愿放手,
因「愛」而的「责任」往往令我们在爱情呢个大门前停流留不去,
「爱」可以產生令人不顧一切跌入愛情漩渦,
但只是一時之間的衝動;
而「责任」帶來的問題令我們反思,
我們系妹真正的「愛」上對方,
可以值得面對一齊因「愛」而產生的「责任」問題?

因為「愛」一個人的時候,
在某程度上我們有「责任」去令對方幸福;
即使對方不「愛」自己時,
我們都有「责任」不可以做会令對方煩惱的事。

所以「爱愛」同「责任」都是共存的,
只要我們取到當中的平衡,
并不會因為「责任」所帶來的問題而導致大家走上分手的道路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